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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档案调入程序

1、确认档案所在地的单位或学校名称
2、确认后本人携带身份证来我中心开具商调函或接收函,本人凭商调函去原单位或学校调取档案
3、档案由原档案所在地机要投寄或本人密封带来存入。如果是机要件邮寄的,待档案寄到后,本人再来我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如果是本人密封自带,直接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注:如当事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来办理,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另须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不能亲自办理的原因和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具体委托事项),前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