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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迁出办理程序

计划生育迁出办理程序
1、婚前迁移:(如果户口接收地计生部门需要我处开具计生证明,请按以下程序办理)
(1)凭身份证和现用人单位或现居住地的居委会开具的截止到现在的未婚未育证明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下载);
(2)持上述证明到我中心开具计生关系转移单到接收计划生育关系的部门(一般指需迁入的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盖章,后将回执联返回至我中心即可。
2、婚后迁移:
(1)持户口卡、结婚证 (离婚的带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如果有小孩的带小孩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 和现用人单位或现居住地的居委会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证明格式下载)并加盖章公章,由我中心管理的已婚女性还需提供近一个月内的居住地的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孕检证明到我中心转计生关系;
(2)持上述材料至我中心开具计生关系转移单到接收计划生育关系的部门盖章,后将回执联返回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