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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邵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招聘公告

2018-05-15 来源:邵阳人才网 点击:

邵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办案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检察辅助人员6名,主要从事办案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检察工作,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未参加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11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侦查专业,电脑操作熟练;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色盲、纹身,无传染病和其他慢性疾病,隐瞒者责任后果自负。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四、报名

1、报名方式:到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填写报名表,填写后连同本人简历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2寸免冠照片一并递交邵阳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525下午5:00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五、考试考核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组织考试考核,通过全国统一司法的可不参加考试,考试考核后择优录用。

六、相关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每月工资为3100元。试用期满表现良好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为3500元(通过司考的每月工资为3800元,以上工资含各项保险),年底考核合格,发放一定数量的绩效考核奖金。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年休假等权利。

3、劳动合同最低期限为2年(因录用等原因可提前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4、外地人员可入住本院青年公寓。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9-6811382

联系人:邵阳县检察院政工科 吕智雄(13607396358

地址:邵阳县塘渡口镇大木山开发区,邮编42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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